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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署令〔2004〕119号)顺利实施,杭州海关将从2006年4月1日起试运行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为配合海关做好准备工作,杭州数据分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及安排通告如下:
一、报关员办理IC卡:
(一)2006年3月10日以前为集中制卡阶段。2006年2月20日前已递交过制卡资料的报关员请于即日起携带电子口岸的企业法人卡和操作员卡(非电子口岸用户的报关员只携带企业法人卡)前往杭州数据分中心对新报关员卡进行授权并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新卡。
(二)2006年3月10日起,对外接受其他报关员的制卡申请,请报关员携带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前往杭州数据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IC卡制作完成后,原同一报关员的操作员IC卡即时作废,请各企业做好相应的业务衔接工作。
(四)杭州数据分中心制卡地点位于杭州市黄龙路7号海关大楼办公楼一楼大厅16,15号电子口岸窗口。制卡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请到www.hzeport.com入网须知栏查询。如有其它相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热线0571-86666145。
二、从2006年4月1日起试运行报关员IC卡管理系统。试运行期间,各地海关将设立咨询热线电话,解答推广应用报关员IC卡计分管理系统的业务问题。
特此通告!
杭州数据分中心
二〇〇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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